1.我校在西安、郑州、成都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涉及23个省份(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青海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涉及省份各专业均使用校考成绩,且招生计划仍采用全国不分省计划,相关工作按《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执行。
2.我校原设考点,但未开考的山东、湖南、江苏、河北、广东、安徽、甘肃(含宁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其他专业原则上在有同类或同专业省级统考(联考)的省份进行招生,其中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设点未开考省份招生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1,各专业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的外省新生入学专业复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