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设计学类: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其他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排序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750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750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2.普通本科二批次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二批次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需取得相应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舞蹈类新疆籍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注: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考试院(或招办)要求考生需取得相应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要求,考生在取得相应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按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三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