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起,我区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属计划类型全部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设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考试的准备工作。设点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我院备案。
(三)本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四)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区外在疆校考点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俞永江
联系电话:0991—8753876传真:0991—8752302
纪检监督电话:0991—8758128联系人:阿不力米提·卡依木
新疆师范大学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自治区统考 |
艺术类专业 |
备注 |
美术类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等。 |
|
音乐类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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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