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所在省组织了相应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还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关于本年度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经上级批准,我校调整了部分专业的校考方案,根据调整方案,在我校组织了校考的省份,填报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对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将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满分×100×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100×60%),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先按照招生计划数1.5倍的数量(如结果非整数,则直接舍去小数部分不进位)划定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进档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低投档分数线划定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
(5)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在组织了校考的省份,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将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100×40%),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组织校考的省份,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对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先按照招生计划数1.5倍的数量(如结果非整数,则直接舍去小数部分不进位)划定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照“体育加试专业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如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低投档分数线划定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
(9)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民族语文单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