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 月7 日-5月13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各中等职业学校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 天)。
(二)5 月14 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考生《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 份、学生成绩单(盖学校公章)、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公示情况、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 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证明(盖学校公章)、考生本人当年的录取底册信息(盖学校公章)、2020 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统一报送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查。我院将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推荐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直升专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5 月15 日—5 月18 日,审核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考生材料。
(四)5 月19 日-5 月21 日,在我院官网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五)5 月22 日,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www.xjzk.go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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