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退伍军人、新型农民工、城乡失业人员等社会类考生,在高职扩招录取前如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则直接录取。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获得MHK四级乙等以上者优先录取,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低于三级甲等水平不予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五)根据高职扩招专项录取原则,经我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公布拟录取结果。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时间:11月26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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