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由相关部门查究。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020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新生入学与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