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须与新疆教育考试院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新疆教育考试院派专人作为录检联络员(每批次录取前在录取系统中公布各高校对应的录检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负责与高校进行工作联系,及时督促高校下载和上传数据,传达高校的有关要求,为高校办理有关手续等。
录取工作分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军警公安政法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除“公安政法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型院校不能互相兼报。本批次可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陆军边海防学院、武警工程大学、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勤务学院等5所军队院校,只招收西安市八一中学毕业生,学员毕业后分配到驻疆部队工作。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且结论为“公安院校合格”;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且结论为“政法院校合格”。相关政策按《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公办〔2020〕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部直属5所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国家公费师范生计划,执行本科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相关政策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被录取后须与部属师范大学和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后一般回自治区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本科提前批次除体育类和军校计划以外的招生计划,凡备注中未说明的均执行本科一批次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间安排:8月18-21日,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8月22日8时至18时,本科提前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3-24日投档、录取。
(二)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25-29日,本科一批次正式投档、录取;8月30日8时至18时,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31日-9月2日投档、录取;9月3日8时至18时,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二次征集志愿,9月4-6日投档、录取。
(三)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9月7-11日本科二批次投档、录取;9月12日8时至18时,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13-14日投档、录取;9月15日8时至18时,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二次征集志愿,9月16-17日投档、录取。
(四)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9月1-21日,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9月22日8时至18时,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3-24日投档、录取。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安排征集志愿。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未完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每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2020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录取录取批次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