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直升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直升专工作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庄道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xjnzyxx@*** 邮政编码:831100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