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处,主要职责有:
1. 制定并发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防疫方案;
2. 核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 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4. 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5. 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 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和投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研究生管理处工作人员等组成,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督查,主要职责有:
1. 受理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 督查各学院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3. 督查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成员中指定一人专项负责防疫工作。主要职责有:
1. 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
2.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办法》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并组织培训;
3. 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并指导督查各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4. 组织开展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并做好安全保密及防疫工作;
5. 公示本学院考生复试名单和结果,提出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
6. 提供本学院考生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
7. 对复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新疆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四)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新疆农业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 人,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 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秘 书(教师担任)负责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工作,一名技术保障人员负责提供技术保障。
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