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报名或考核中违规或弄虚作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开除学籍;非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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