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为跨学科门类报考。若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北图和CSSCI)的,可免加试。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八)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
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