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本校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校园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疫情期间,因防疫形势发生变化或由于考生因疫情导致考试延误或缺考,研究生部将不另行补考,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我校举报和监督信箱:xhjj2006@***;电话:020-39363338(纪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联系方式:020-39363999。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星海音乐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及研究方向预分名额.docx
附件2.星海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复试科目内容及考试形式.docx
附件3.星海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日制艺术硕士复试科目内容及考试形式.docx
星海音乐学院
2020年5月16日
2020年星海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