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形式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复试前各学院会通知考生所需安装的软件并进行测试,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进行口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范围,也以网络远程复试口答形式单独进行。
(二)复试管理
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复试项目的其他材料妥善保存三年。考生体检表和各学院报送的《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其余材料均由各学院保管。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
1.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根据生源和计划,自划线总分为335分,单科成绩等于100分的大于需大于等于46分,单科成绩大于100分的需大于等于69分。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线总分不少于3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16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同批次复试的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复试线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取得复试资格。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具体事宜详见《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我校第一志愿初试分数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将根据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各学院公布。复试安排等将在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n/)发布。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工作初步拟定于5月16日开始,各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复试(时间会根据教育部要求前后调整)。
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南充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报招生办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
(五)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学院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已取得证书的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②政治审查材料(样表请见附件)。
③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其他相关材料。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复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⑤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线上复试前,在网上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⑦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⑧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在网上提交。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
5.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相关学院可以不予复试。
6.由于疫情影响,以上材料中的②和③现阶段为非必要材料,可以在线上先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后,延后提交。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项目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以及相关学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践及科研活动经历等)。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6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联系人及复试阶段信息一览表》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命制综合性、性问题。若个别专业在此项考试中确须设置实践能力考核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所占比例不得高于50%。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为4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为30分,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为网上远程进行。所有考试项目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试题格式以本《办法》随发的样式为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须加强对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
每位考生面试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统一进行,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若因考生回答不了问题,考试面试可以提前结束,不补时。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可除外],加试方式为口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联系人及复试阶段信息一览表》。
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以及跨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等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加试方式为口试。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去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机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给出体检结果建议意见。考生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于后期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对于地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网络信号较差的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请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支撑材料,于5月12日前将申请发送邮件到yzb@***.cn,我校将积极协调中国移动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必要合理的协助。
(八)成绩计算、使用办法及报送要求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使用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进行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MPA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面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妥存备查。
3.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5.成绩报送要求
①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数据一览表,须同时有填表人、复试小组负责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名方生效。
②学院在向研究生院报送签字盖章的复试成绩排名时,须按要求如实登载相关成绩数据,并同时报送该名单电子版。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和排名。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③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7.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8.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9.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10.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十)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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