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2、对于有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等专业相应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河北省平等志愿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报考表演艺术专业的河北省生源,需取得由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测试或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成绩、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除河北省外的其他省生源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如遇无所报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联考)时,按照考生所在省对该专业的专业测试规定和投档规定执行。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不限制单科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宣化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年宣化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