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8493708。
2020年西北工业大学强基监督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