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以外)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除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的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以外,专业学位型其它各研究方向,凡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超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一律按照相同比例差额淘汰。
4.各专业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初、复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并列,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2020年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