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国标代码:12713
在陕招生代码:803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外事学院
证书种类:分类考试招生属于高职(专科)招生类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简介: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开设本科专业43个、高职专业26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工学、艺术学、农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校园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学校网址:www.***.cn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纪检委、教学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教学与研究部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或文化基础和文化素质测试;纪委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招生咨询电话:400-0019-888、029-88513888
监督电话:029-88751802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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