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附件3)彩色打印填写有关信息后,将调档函交至档案所在单位,并提取档案。拟录取考生请务必于7月15日前(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将档案寄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招生管理科。
若拟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未被正式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考生递交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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