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5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21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9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210分。共7科,其中A级计30分; 级计25分;C级计20分;D级计15分。
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90分。共6项,其中A级计15分; 级计12分;C级计9分;D级计6分。
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后(满分为200分)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即:综合评分(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200分)。
2020年西安思源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3月2日9∶00-9日17∶00,根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提出入学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