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68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32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级联考成绩为200分。
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级联考成绩为20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68分。其中A级计24分;B级计20分;C级计16分;D级计12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132分。其中A级计22分;B级计18分;C级计14分;D级计10分。
3.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
详见下表:
1.普通类考生:项目名称分值标 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168分A级:24分 B级:20分
C级:16分 D级:12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132分A级:22分 B级:18分
C级:14分 D级:1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参考第十四条2.三校生: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素质测试300分参照第十八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参照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2020年西安欧亚学院高职分类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