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美术史论系,5月28日。
第二批次,设计艺术学院+建筑环艺系+服装系+公共艺术系+雕塑系+版画系+实验艺术系+影视动画系,5月30日。
三、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组织,按规定发布《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详见附件)。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280分=专业创作150分+外语测试成绩3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计划分配
1.照顾到学科方向及上线考生数;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统一分配,不得跨类型使用。
(三)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初试占50%,复试占50%),如出现同分,依次按复试成绩、业务课(二)、业务课(一)排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80×50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四)体检与调档手续
1.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日期前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调档
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调档函及政审表”(含推免生),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须在入学前送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定向培养合同”,须在规定日期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五)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举报申诉电话
监察处:029-88232891
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七、其他
1.《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和《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已在招生处门前的公告栏及招生信息网、西美招生处官微公布,考生可自行查看。
2.审核准予复试的调剂考生将在招生信息网并公示,提醒考生注意查看。
3.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正常考试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
4.本办法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0年5月12日
附件【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pdf】
附件【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pdf】
附件【本人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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