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及教授参加考核工作;复试前对所有参加考核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在考核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工作行为;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
(2)考核方式: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考核组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3)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评价,并给出意见。评价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应分别给出百分制成绩)、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组进行评议和票决,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020年西安科技大学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人事档案须于5月1日前转入学校,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