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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2020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通知违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4:33:00 解决时间:2020-06-08 09:52

满意答案

五、违规处理

远程考核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核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考核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导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复习,细心备考,诚信考试,以优异的表现通过考核,获得录取资格。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欢迎你们!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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