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文化基础测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
第十二条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考试在学校进行,考试时间3月10日,3月21日。
第十三条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校际联考。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我校报名,并申请专业类考试,逾期不予办理,我校现拟申请校际联考考点,我校考点专业类为:1、铁道运输类;2、城市轨道交通类;3、财经商贸类1;4、财经商贸类2;5、土建施工类;6、建设工程管理类;7、机械设计制造类1;8、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9、计算机类;10、通信类;11、测绘地理信息类;12、教育与体育类;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
所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的考生需于3月21日前到我校确认与测试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五条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3月27日至29日,持报到注册单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总分为5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21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9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结果有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满分200分。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成绩的计算方法:
普高生:(总分=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210A级:30分;B级:25分C级:20分;D级:15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90A级:15分;B级:12分C级:10分;D级:8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联考办公室提供
三校生:文化基础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基础测试300语、数、外基础知识综合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联考办公室提供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录取时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考生选报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综合评价考生均可享受2000元学校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学校奖助学金:500-2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20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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