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2020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本校信息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3.“交叉培养”项目(目录中研究方向标注为“IDT”)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学位和奖助等均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4.考生如有任何异议,可拨打学院投诉电话:029-83395132。
5.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左侧为主导师,右侧为合作导师,考生可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本实施细则由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