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20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2:00在我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我校招就处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1∶30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相应的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通过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我校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50个,涉及16个专业类。其中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包含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场运行、通用航空航务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物流、空中乘务、民航运输、航空地面设备维修9个专业;航空装备类包含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6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1包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3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2包含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4个专业;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包含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6个专业;计算机类包含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5个专业;汽车制造类包含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3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业;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含材料工程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2个专业;财经商贸类1包含工商企业管理、会计2个专业;财经商贸类2包含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3个专业;测绘地理信息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1个专业;通信类包含移动通信技术1个专业;道路运输类包含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个专业;建筑设备类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个专业、旅游类包含旅游管理1个专业。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现代学徒制试点要求,结合分类考试,积极探索实践。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考号、姓名、预录取专业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4月2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0年4月6日至4月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录取结束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满分为200分。我校认可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预录取专业。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南校区每生每年750元,北校区、东校区每生每年650元。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6000元/年。
2.校级奖学金:3000元/年。
3.校级助学金:800元/年。
4.技能大赛单项奖:
国际级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单项
国家级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4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航空职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