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和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和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监督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