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博士招生考试相关文件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对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研究生考试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不允许录屏、录像或录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西安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考生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