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学生,督促符合条件学生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2.对于暂时不能落实工作岗位以及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本次无需报送补偿代偿申请材料,待材料补充完整后年底12月第二批报送,届时将另行通知。
3.报送时间:请申请学生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704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891316
联系邮箱:ygb@***.cn
附件: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3.就业证明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登记表
5.《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8日
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送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