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我校统一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3.入学后授课地点在北校区(太白南路2号)。
4.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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