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学 科 竞 赛 类 | 1.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2.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 |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 20 分 | |
省级及以上二等奖 | 18 分 | |||
省级及以上三等奖 | 15 分 | |||
语 言 文 学 特 长 类 | 1. 全国性作文比赛 (包括 “叶圣陶杯 ”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语文报杯 ”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 2.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 | 20 分 | |
国家级二等奖 | 18 分 | |||
国家级三等奖 | 15 分 | |||
省级一等奖 | 15 分 | |||
省级二等奖 | 10 分 | |||
省级三等奖 | 5 分 | |||
艺 术 特 长 类 | 1. 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 2.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 3. 省级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 |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 20 分 | 限教育、文化、宣传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省级及以上二等奖 | 18 分 | |||
省级及以上三等奖 | 15 分 | |||
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A 级证书(含初中); | 18 分 | |||
科 技 与 技 能 竞 赛 类 | 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类竞赛及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奖项; | 一等奖 | 20 分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二等奖 | 18 分 | |||
三等奖 | 15 分 | |||
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类竞赛及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奖项; | 一等奖 | 18 分 | ||
二等奖 | 16 分 | |||
三等奖 | 12 分 | |||
体 育 特 长 类 | 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 (限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等项目 )获得奖项 | 省级前 3 名 | 10 分 | 限教育、体育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省级前 6 名 | 6 分 | |||
省级前 10 名 | 4 分 | |||
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 10 分 | |||
全国比赛(限舞龙、舞狮、龙舟等项目) | 国家级前 8 名 | 20 分 | ||
省级前 6 名 | 15 分 | |||
市级前 3 名 | 15 分 | |||
二级及以上国家运动员 | 6 分 |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的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类同一记分项目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以累计但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记分满分2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考察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申请素质特长项分值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素质特长项分值申请表,须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6月2日8:30-6月3日16:00通过视频连线对证书原件进行确认。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视频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素质特长项分值申请。
所有素质特长项分值申请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2020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素质特长计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