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的考生名单。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5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将自动纳入自我推荐流程参与评审。
2.综合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分组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不超过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20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