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苏教职【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749。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美丽富饶、人文荟萃的陶都宜兴。学院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目前拥有在校生9000余人。现设有6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43个,其中陶瓷设计与工艺、陶瓷制造工艺、美术(雕塑)、电线电缆制造技术、眼视光技术等是省属高职院校中独具特色的专业。
第五条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学校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底前,具体要求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于12月底前公布,录取名单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2300元,工科类专业2300元,艺术类专业3500元。
第十五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贷勤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14206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710099、81710088、81710066、81725780、81725850
第十七条本章程通过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0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