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9月11日前提交《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给年级辅导员。
2.学术学位研究生及护理、药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9月21日,开学报到时现场提交《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答案来源于:2020年皖南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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