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皖南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皖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联系电话:0553-3932637
网 址:http://www.***.cn(皖南医学院)
http://zsb.***.cn(皖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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