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院,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将其转入我院(若需要迁转户口,只能在录取当年的8月底或9月初与其他非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入学时一并办理。
4、2020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缴纳。
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17日
2020年外交学院少数民族骨干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