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4.报考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级专业测试,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7.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8.学校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9.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答案来源于:2020年皖江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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