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含二声部弹唱)、《听写》、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
2、指挥:指挥指定曲目3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 首管弦乐队作品、1 首合唱作品指挥;
3、钢琴演奏:乐曲1 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答案来源于: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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