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要求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风格不限。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3 首,风格不限。
(2) 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文学作品片段,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等信息,不能借助道具表演,提倡素颜、穿生活装,时间2分钟以内。
(3)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通俗声乐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 伴奏 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 MP3 或 WAV 格式, 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 场考试曲目;考生初试不使用话筒,复试 3 首歌曲中抽取 2 首 (1 首使用话筒 演唱,另 1 首不得使用话筒演唱。) |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88%+朗诵2%+视唱3%+听写2%+基础乐理5%。 |
答案来源于: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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