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要求 |
1、《流行音乐创作》、《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2、演奏或演唱:作品1 首,曲目自定。(演奏科目乐器不限,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
计分方法 |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流行音乐创作35%+基础乐理25%+演奏或演唱 15%+视唱 10%+听写 15%。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答案来源于: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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