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报考我校附中的考生,根据开具的成绩证明,文化成绩须合格,合格标准为:①报考初中的考生,如考生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前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和数学总成绩须达两科满分之和的60%;如考生为初一在校生,小学阶段后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和数学总成绩须达两科满分之和的60%。②报考高中的考生,考生中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总成绩须达三科满分之和的60%。
(2)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作弊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 初中录取:符合录取资格审查,文化成绩合格,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高中录取:符合录取资格审查,文化成绩合格,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特别提示:户籍不在武汉市的录取考生,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户籍拟迁入武汉市的需经生源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方可迁转到我市,高中毕业时我校统一组织迁入武汉市户籍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户籍未迁入武汉市的录取考生,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手续自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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