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基础乐理》、《听写》和《流行音乐创作》笔试科目考试时间按照我校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日程安排》执行。考生考试一律迟到不得入场(因考试开始即播放音频试题),该科目均无“迟到15分钟内可进场”之规定。考生须于提前15分钟候考,按照各科目开考时间准时进入正式考试候考环节,正式开考后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
2.软件准备
考试前,考生需提前准备两部带摄像头智能手机(一部安装“小艺帮”APP、另一部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两个软件不能同时安装在一台手机上)和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届时,须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考试。考生须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确保考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正常使用且电量充足、软件正常使用。考生因设备或网络原因无法完成笔试的,责任自负。
(1)第一机位(主机)采用“小艺帮”APP,应置于考生正面,将考生正面全部入画面,答卷将通过第一机位“小艺帮”APP拍照上传。
(2)第二机位(辅机)采用“小艺帮助手”APP,按下列示意图摆放,将考生全身全部入画面和考试工作台面能够清晰可见,考生全程所有动作均须在监控画面中,不得中途离开视频画面。
主辅机位摆放示意图
(3)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钉钉”软件,应置于考生正面。考务员通过“钉钉”软件发送试题和线上监控考生考试全过程。
(4)2020年7月18日上午10:00-11:00,我校考务工作人员将点对点指导每位考生进行设备调试、技术模拟等。若因未参加模拟操作,后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线上笔试规定
(1)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场所。考生笔试时,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须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更换视频背景,保证面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饰品、耳机、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双耳,不得佩戴智能手表、手环以及智能眼镜等,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除笔试空白答题纸和草稿纸各1份、黑色签字笔、铅笔外,桌面上不得存放任何与笔试有关的资料。
(2)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资格审查等,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考生须于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准时进入正式考试候考环节,正式考试开始后,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
(3)考生须使用我校规定的答题纸答题,考前1天我校安排专人给考生提供专用答题纸模板,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于考前填写好考生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报考信息。开考前查验时,将答题纸正反面逐一展示给考务工作人员。
(4)笔试开始时,我校将通过“钉钉”软件发送试题。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画面范围,不得离开座位。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
(6)考生须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各项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笔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7)考试全程须在主考手机和监控辅助手机双机位不同角度同时实时监控拍摄下进行。没有按要求进行双机位视频监控拍摄或无故中断者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8)线上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考生对考试过程拍照、截屏录屏、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得保存和传播考试有关内容。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北京地区考生参加普通本科录音艺术(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笔试考试科目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