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及专业调整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在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调剂使用,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和系部发展规划,结合各专业师资及教学设施配备情况,各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0%,超过专业计划200%的将根据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四)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2020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及考试成绩确定: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