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请于2020年7月5日前将协议书寄(交)各招生学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院和学校审核反馈。学院和学校将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签字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于7月份一起返回其中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定向单位留存)。
2.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在职定向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2)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普通考生,需在7月5日之前向招生学院提出变更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书面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逾期不再受理。
2020年武汉工程大学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生按以下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