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
3.未尽事宜,见当年度《武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与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2020年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与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合作有关情况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