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艺术团分专业计划见附件四。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0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若在生源省份2020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则不能填报。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4.我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相应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按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顺序,依据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统一预分专业,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完成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显示的专业志愿与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不相同时,以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专业录取。
2020年武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