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标准划定
护理学院根据测试结果,结合合格标准,划定合格名单,并予以公布。
2.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由教务处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进行,择优录取。未能录取进入本科段学习者,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按上级有关规定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过程考核不合格者;
(2)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达不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合格标准者;
(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潍坊医学院划定的合格标准者;
(4)不符合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者。
3.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束后,潍坊医学院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都要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潍坊医学院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
2020年潍坊医学院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