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拟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分别审核。符合条件的导师可同时申请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条件见参附件4)。
(二)请有关院(系)将该通知精神传达给各研究生招生学科,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本学科所有导师(各学科导师名单、联系方式已发至各院系联系人邮箱)。
(三)导师要提交与材料清单相应的证明材料,将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入2个档案袋中并贴上材料清单(附件3)。各院系材料审核完毕后,务必将原件退还本人。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需参加年度审核,不参加审核不予安排招生计划。
(五)学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高层次课题,尚未被聘为导师的,可申请增列导师和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附件:
附件1 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 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2020年潍坊医学院对研究生导师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