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
2.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科研课题及科研经费情况(限3项),包括课题立项批文或合同书,科研项目拨款批文等相应证明。
3.发表的科研论文(限填3篇),需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
4.出版的专著(限填3部),需提供出版的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5.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限填3项)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9年11月20日前送所属院(系)审核(附:院系联系方式)。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导师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复印件给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处(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导师本人),校研究生处根据学科专业分送给有关院系或学科。
2020年潍坊医学院对研究生导师个人材料报送类似问题答案